1 、儀表應在封裝完好的情況下,色標齊全有效,并且在保證期限內使用,否則需要重新檢定。
2 、壓力表的日常點檢
1) 壓力表外殼、玻璃罩的密封良好。
2) 壓力表閥門、導壓管路、連接件無泄漏,無銹蝕、耐震油位正常無泄漏。
3) 標志正確、清晰、齊全、無影響讀書的缺陷。
4) 示值與生產運行工況相符。
3 、儀表安裝的正常工作位置是與盤面垂直放置。儀表在測量平穩壓力時 . 不得超過儀表測量上限的 3/4; 測量脈動、沖擊壓力時,不得超過儀表測欲上限的 2/3 。
4 、儀表調整校對時的溫度是 +20 ℃土 5 ℃,當在周困環境溫度為 -40-+600C 范圍內使用時,應考慮溫度附加誤差。
5 、儀表在下列條件下使用時,應安裝附加裝置 :
1) 被測介質溫度高于環境溫度時,應安裝充滿隔熱液體的彎管裝置,使進人表內的介質溫度不大于 +60 ℃。
2) 被測介質對儀表零件有腐蝕作用時,應安裝充滿中性液體的隔離容器 . 要求中性液體與工作介質不發生化學反應。
3) 測量高黏性介質時、應裝設灌入低黏性液體的隔離棄器,要求填充液體之壓力變化不得比工作介質的壓力變化遲緩。
4) 被測介質的壓力有激烈變化或脈動時、應安裝緩沖器,使彈性元件承受的壓力變化均勻。
5) 用于沖擊和振動時、應安裝緩沖器與彎管 . 使傳導到儀表的沖擊不大于 20m/s 及每分鐘不超過 100 次以上。
6 、儀表在使用中應作定期的檢查,如壓力儀表發生故障,應立即進行修理。